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安全风险管控的重中之重。熟识,从而正确生产、储存、使用、运输,可有效减少事故发生,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。
来源:凤凰网江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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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联合国《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》(The 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,简称GHS),我国制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。
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、腐蚀、爆炸、燃烧、助燃等性质,对人体、设施、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。
分类
《条例》确立了化学品危险性28类分类体系,其中物理危害16类,健康危害10类,环境危害2类。
物理危害
健康危害
环境危害
标识及对应分类
易燃气体、气溶胶
易燃液体、易燃固体
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
自燃液体、自燃固体
自热物质和混合物
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
有机过氧化物
急性毒性
皮肤腐蚀/刺激
严重眼损伤/眼刺激
呼吸道或皮肤致敏
特异性靶器官毒性——一次接触
危害臭氧层
呼吸道或皮肤致敏
生殖细胞致突变性
致癌性
生殖毒性
特异性靶器官毒性——一次接触
特异性靶器官毒性——反复接触
吸入危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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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文献:
- 《GB13690-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》
- 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解读. https://www.mem.gov.cn/gk/zcjd/201503/t20150331_233183.shtml
- The 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. http://www.unece.org/trans/danger/publi/ghs/ghs_rev04/04files_e.html